不管怎么说,虽然限制很多但也是一个女性生育权的进步。

前几天关于单身女性冻卵,在网上登上了热搜:

有位博主说自己单身,34岁,去三甲医院成功冻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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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呢,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国的辅助生殖中心只允许为做试管婴儿的女性冷冻卵子。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必须要有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三证”齐全,夫妻双方都要到场。还有一类特殊冻卵人群是恶性疾病患者,医院会为她们保存生育能力。

然而这次政策似乎有松动了?

这位博主提到自己在三甲医院冻卵,只要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卵巢功能下降就可以做冻卵,但是保存时间最长为5年,解冻复苏的时候要有结婚证。

不管怎么说,虽然限制很多但是也是一个女性生育权的进步。

但是冻卵,我不得不说不要想得太美好。特别是卵巢功能不好年龄有比较大的姐妹,因为复苏率和最后的活产率都是比较低的。

我们可以看看来自江苏省人民医院生殖中心的生殖医生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吧!

你们还记得,单身女性需求冻卵把医院告上法庭的事情吗?2018年,决意冻卵的徐枣枣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咨询冻卵事宜,并通过相关检查确认身体正常、卵子健康。但由于卫生部门的相关规范,医院拒绝为她提供冻卵服务。之后,徐枣枣将医院告上法庭。

关于单身女性冻卵,也曾有别的三甲医院在尝试:2019年10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拿到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可以为未婚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迅速引发热议。但是随后不久,湖北省卫健委便回应称未婚女性冻卵并未放开,涉事医院也声明道歉。冻卵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放开或者禁止就可以说定的事情。

为何女性不能“冻卵”?国家卫健委在提案答复函中表示,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主要有3方面考虑:

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

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

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实施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

我觉得:一方面随着女性教育和职业发展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里的大龄未婚女性也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有能力和意愿去独立抚养孩子的未婚女性,为此,国家卫健委等应该出台政策允许单身女性享有与已婚女性一样的生育权利和福利。但是冻卵从技术上最后的复苏率上看又不是大家想得那么乐观,期间需要大量的时间金钱。进行冻卵后,未来只能通过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的方式来完成受孕,也就是试管婴儿,对于女性如果是卵巢功能没那么好的存在重复促排与取卵的问题。另外是伦理上的问题,放开单身女性冻卵,如何禁止商业化卖卵,未来也必将伴随着代孕的兴起。冻卵,看似是个人选择题,也是社会和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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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单身女性可以三甲医院冻卵了?》发布于:202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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