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管婴儿的咨询或是诊疗过程中,我们医生或胚胎师经常会遇到这样尴尬的问题:医生,我已经有个女儿(儿子)了,能不能这次给我选个是男孩(女孩)的胚胎来移植?
坊间也在传言,胚胎“长的”“圆的”和男女性别有关。
医生和胚胎师会很肯定的回答:在中国,国家有法规明确规定不能进行非医疗目的的性别选择,而且显微镜下胚胎也看不出性别。
胚胎形态学评分
目前,在大多数试管婴儿胚胎室,评价胚胎质量都是采用形态学评分的方法,也就是在显微镜下观察胚胎外貌,通过评价各种外形指标来对胚胎进行评级。
卵裂期胚胎评级:卵裂期胚胎评价的指标主要有:卵裂球的数目、大小、形状、对称性,胞浆的形态,有无碎片和透明带的厚度和变异等。胚胎
囊胚评级:囊胚培养是指第三天的胚胎在体外继续培养2~3天,观察胚胎能否发育到囊胚,在这个过程中,质量差的胚胎就会自我淘汰,发育停滞,从而筛选出质量更好的胚胎。囊胚的评分比较复杂,我们采用的是Gardner评分方法。
但是胚胎师对胚胎形态学的直观评价方法并不能看出胚胎的性别。胚胎的圆度也与性别无关,更不要说什么酸的咸的、大的小的、深的淡的……,这些神神鬼鬼的谣言却让一些患者深信不疑。
法律禁止非医疗目的的性别选择
人类的性别由染色体决定,男性染色体是46,XY,女性染色体是46,XX。精卵结合的一霎那,已经决定了胚胎的性别。如果是含有Y染色体的精子和卵子结合,就是一个男性胚胎;如果是含有X染色体的精子和卵子结合,就是一个女性胚胎。“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简称PGD),可以在胚胎植入母体子宫前,通过胚胎活检、遗传学检测来鉴别胚胎的性别,从而选择移植男性或女性胚胎。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32条规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第17条明确规定“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性别选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医疗目的的性别鉴定是允许的
虽然我国的法律和卫生部部门规章都明确规定了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但是从医学角度上考虑需要进行性别鉴定时,仍然是可以的。如:
X连锁隐性遗传病:对于这类遗传性疾病,携带致病基因的女性一般是无症状携带者,而男性子代会发病。在基因诊断不明或者技术条件不允许时,可以进行选择生育女孩,而避免疾病的发生。
X连锁显性遗传病:对于男方患有X连锁显性遗传病者,可以通过PGD选择生育男孩,从而阻断致病基因在家族中的传递。
Y染色体连锁遗传病:对于Y染色体连锁的遗传性疾病,只会遗传给男性后代,可以选择生育女性,避免疾病传递给后代。
综上所述,必须有医学指征才可以通过试管婴儿技术进行性别选择,非医疗目的的性别选择是违法的。所以,对于计划二孩的家庭来说,儿女双全固然是完美,但是只要宝宝是健康平安,无论男孩女孩都是父母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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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别被骗了!胚胎外观是选不出男女的》发布于: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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