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家发

生三孩奖励9万元+12个月产假?近日,有消息称上公司大北农发布了鼓励员工生育的奖励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方案称,员工生育第一胎可以在国家标准上加1个月产假,获得3万元奖励;生育二孩可以加3个月产假,获得6万元奖励;生育三孩加12个月产假,获得9万元奖励。1月11日,记者致电大北农的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这一鼓励生育的方案属实,“这是相关部门基于对员工福利的考虑推出的”。(1月12日 《每日经济新闻》)

为提高国人综合生育率,国家实行全面三孩政策,各地也相应出台了鼓励生育的支持政策。根据上公司大北农发布的鼓励员工生育奖励方案,生育三孩在国家标准上加12个月产假,获得9万元奖励,令许多人羡慕不已。笔者认为,上公司大北农“家底厚”,出台如此鼓励生育方案值得称赞,但催生还需量力,应当理性对待。

国家实行全面三孩政策后,不少育龄女职工考虑到产假时间、经济成本等因素,往往不会再选择生三孩。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如果越来越多的女职工都不愿意生育三孩,国家全面三孩政策将很难落实下去。尽管不少地方和用人单位出台了鼓励生育的相关配套措施,但口号多、实质性奖励少,一般难以“撼动”女职工生育的意愿。上公司大北农的鼓励员工生育的奖励方案,给了生育女职工一个非常实惠的“大礼包”,生育三孩的产假长达一年半时间,不仅工资一分钱不少,还有额外的9万元奖励,解决了生育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等问题,消除了育龄女职工的后顾之忧,她们在自身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当然愿意生育三孩。这种实实在在的催生福利,可谓利国利民。

大北农鼓励员工生育的奖励措施,必将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其经济实力强“家底厚”,无疑可以承担得起。然而,众多的中小微企业经济效益不佳,显然不可能出台如此“豪横”的催生措施。而中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如果地方政府出台强制性的鼓励生育政策,其肯定难以承担,就会选择抵制,或无视鼓励生育政策,或在招聘员工时,尽量不招育龄的女性。一旦出现上述情形,鼓励生育政策会产生负面效应,将严重影响育龄女性的就业。因此,在目前现状下,一方面,催生还需量力,让企业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出台适当的鼓励生育措施;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催生不能急功近利,现阶段不宜出台强制性鼓励生育政策,否则,有可能事与愿违,好心办坏事。

其实,鼓励生育主要还是生育成本的问题,如果女职工的生育成本(包括奖励性成本),完全由企业来独自承担,不仅不现实,也无法落实下去。因而,落实国家三孩政策鼓励生育,还应当考虑企业的负担。如各地政府部门在出台鼓励生育政策的同时,可以建立生育奖励基金,通过财政补贴、社会募捐等方式募集基金,女职工生育的奖励性成本,则由生育奖励基金统筹解决,不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对支持和落实鼓励生育政策的用人单位,给予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让用人单位从中“有利可图”,则可以进一步促进鼓励生育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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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生三孩奖9万加1年产假”,催生还需量力》发布于: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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